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番禺区聚焦高质量整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丁山海通讯员番纪宣)今年以来,番禺区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坚决承担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巡察工作,区委书记何汝诚作为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特别是在听取第四、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逐份报告逐个问题进行研究,点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和工作要求;区委巡察机构根据何汝诚书记“点人点事”点出的30个问题,分别以报告、函、通知的形式移送分管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被巡察单位跟进办理,要求将“点人点事”情况作为巡察整改的重中之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7个,其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已列入两轮巡察整改中持续深化整改。
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将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在“常”和“长”上下功夫,见人见事见细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开展精准“画像”。通过分析总结巡察报告、谈话记录、走访记录等,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生态状况。二是组织谈心谈话。针对第五轮区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开展集体谈话4次,约谈相关责任人7次,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认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三是用好问责武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时跟进处理区委巡察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番禺区制定出台《中共番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在推动巡察整改中的工作职责,将工作要求上升为制度约束。一是压实“双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落实“双反馈”。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巡察反馈,巡察组负责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三是做实“三通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区纪委监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通报巡察情况,向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管理或联系单位、主管业务领域的巡察情况。
番禺区实行对账销号查实效,列出被巡察单位整改期满需上报的工作成绩清单,两个月后按照清单内容进行交账,区委巡察办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通过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530个,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550余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92项,清退违规发放款项155.7338万元,追责问责54人次。
新闻推荐
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春天泡脚,升阳固脱;夏天泡脚,暑湿可祛;秋天泡脚,肺润肠濡;冬天泡脚,丹田温灼。对此,广医二院番禺院区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