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液严重污染两污水厂 事发去年3月,导致经济损失1716万元;黄埔区问责处理29人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伟杰,通讯员市河监、赵雪峰报道: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去年3月8日相继出现进水水质异常,生产工艺受到严重破坏,污水处理厂周边持续50多个小时散发刺激性气味,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乌涌水体严重污染,出现大量鱼类死亡。25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黄埔区政府对涉及该排污事件的29名官员进行问责。
100吨废液偷排下水道
该污染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广州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公安部门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联合水务、环保、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侦查。专案组经过连续作战深入摸查,去年3月20日将4名排污嫌犯抓获。经警方审讯,这些化学废液全部来自黄埔区所辖广州市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其冲洗油类储存罐的废液交给不具备相关废液处置资质的团伙组织,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去年3月8日至9日凌晨将100吨未经处理的化学废液,分三车直接偷排到城市下水管道,导致猎德、大沙地两处污水处理厂经济损失达1716万元。
出现如此严重的排污事件,当地监管不严的责任难以推卸。据了解,去年3月26日,根据广州市主要领导指示,市河长办向黄埔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对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问题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其全面排查,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失责人员予以问责。
两任环保局局长被问责
今年2月18日,广州市河长办正式收到黄埔区委、区政府《关于对石化废液污染环境问题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报告》,来文反映对冠昌公司石化废液污染环境事件共追究责任人员29名,其中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和12名工作人员进行立项问责,涉及原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原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冲街道办事处、文冲社区等单位。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并处政务记大过)2人,党内警告(并处政务记过)3人,党内警告(并责令公开检讨)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7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书面检查1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对冠昌公司的环保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存在不正确履职情形。经查实,该局执法人员在监督巡查工作中流于形式,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一直没有处理,个别执法人员接受冠昌公司法人代表陆柏坚宴请,收受洋酒和月饼。记者留意到,被问责的官员当中还包括两任黄埔区环保局局长。此外,黄埔区文冲街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冠昌公司法人代表陆柏坚宴请或者收受小额购物卡、洋酒、月饼等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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