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湾区三种法律制度,如何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 未来法学英才 需精通三地法律
司 法
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述案件粤港加强司法交流促进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
加强司法交流协作有紧迫性
“规划纲要是一个涉及产业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全方位的纲要。建设大湾区,法治是重要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里有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加强司法交流与协作对于大湾区建设来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粤港澳大湾区智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滕宏庆说。
法律制度不同,有时会对案件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香港居民朱某因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人告到广州市南沙区法院的法庭上。一开始,朱某对法庭调解持抵触情绪。在他看来,香港和内地的法律规则和理念有较大差异。但在家乡人赖亚力的劝说下,朱某最终选择了信任。朱某说:“看到有香港人参与审判,我心里也有底得多,没想到能够这么快将纠纷解决,内地司法很有效率。”
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前,南沙区法院就开始了对粤港司法交流与协作的探索。2014年11月,该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涉港民商事纠纷处理。
瞄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说,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交流与协作,其中一项重要目标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也是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
“大湾区涉及多种法律制度,香港、澳门的法律体系在国际交流上有他们的优势,内地法律体系在适合国情方面有我们的优势。在粤港澳三地司法交流与协作方面,三地要互相借鉴长处,特别是对我们内地来说,在借鉴港澳先进做法的同时,更要坚持和弘扬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刘涛说。
在推动落实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刘涛认为,要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的、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抓手,以建设法律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为依托,坚持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协调解决大湾区合作发展中的问题。
有学者还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提出了要求。滕宏庆举例说,目前内地很少有律师精通粤港澳三地的法律。他认为,在法学高等教育方面,粤港澳三地可通过师生互派、相互授课以及开设面向湾区建设的法律专业等方式,加强三地法学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适应湾区建设需要。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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