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小区社会治理水平

番禺日报 2019-02-19 08:20

民进番禺区基层委员会建议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物业管理机制

本报讯(记者陈晓洁)2017年,番禺区住建局收到物业管理相关投诉约1600宗;2018年收到投诉2173宗,一年时间增长了35%。随着番禺区居住人口不断增加,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的小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纠纷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番禺区社会管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今年,区政协全会期间,民进番禺区基层委员会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作大会发言,建议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住宅小区的社会治理水平。

据民进番禺区基层委员会介绍,目前,番禺区物业管理投诉主要集中在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安装汽车充电桩、物业企业管理不善、侵占共用部位、违法建筑、空调主机安装引起的邻里纠纷、共用部分漏水问题及其他漏水问题引发邻里纠纷几方面。业主的维权手段和形式不断升级,从拒交物业费到暴力抗争,形式由个体维权到集体维权,最后升级为群体性纠纷,集体信访、游行等群体性事件频发。而且随着业主微信群、自媒体等的应用,导致物业冲突事件快速、大范围传播,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导致物业管理纠纷日益突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民进番禺区基层委员会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的行政力量严重不足。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只有1.5个编制,只能哪里有问题就去哪里扑灭,无暇顾及物业行政管理工作。有的镇街把物业管理职能放在综治办或民政办,但这些机构对物业纠纷处理并没有实际运行。二是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机制不健全。三是物业企业运作不规范不透明。四是业主参与小区治理的渠道不通畅。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机制不健全,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目前番禺区共有436个住宅小区,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366个,已成立业主组织的住宅小区仅有81个。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工作难以开展,不能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

针对这些问题,民进番禺区基层委员会建议首先政府对物业管理要理顺机制,明确镇(街)负责物业管理的部门,落实责任。有条件的镇街要设立专门的物业投诉处理部门,统一单口受理,配备专人专管,并向社会公开。

其次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格局。建立区住建局负责,镇街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协助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推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成员交叉任职。明确相关部门及专业单位在小区治理中的责任,建立共建共管共治的工作机制。建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明确镇街政府的物业投诉处理部门。

再次强力推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运作。截止2018年6月底,番禺区有77个小区建立了业主微信投票基础数据库,而实际启用投票系统的小区更少,普及面太小,急需加快推进。建议将番禺区房产数据的录入工作分解到各街道,必要时,政府可向社会购买服务,将录入工作进行外包,加快推进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全面使用。

最后监督扶持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交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以规范物业企业的交接、收费和服务。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推动政府监管模式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定期评估物业服务登记标准及相应的基准价格与浮动幅度,并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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