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线沙河站首批业主签约搬出 已累计签约38户,3月20日前搬迁者能获得最高档次的补偿金
据了解,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房屋补偿指导价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48000元/平方米。非住宅房屋(现状为商铺,房屋用途记载为商住、商业、商铺)补偿标准为:临先烈东路首层135000元/平方米;临先烈东路二层65000元/平方米;内巷街55000元/平方米。
据统计,截至昨日,已累计签约38户,首批移交房屋搬迁的有5户。沙河街道地铁征收办的工作人员罗卓辉告诉记者,征收工作到2019年5月18日止,越早签约并完成搬迁的征收户能获得的补偿金越高,特别是3月20日前搬迁者能获得最高档次的奖励。
据了解,地铁十一号线呈环向分布,全长44.2公里,共设32座车站,环穿越秀、荔湾、天河、白云、海珠等五区,建成后可实现与14条地铁线路换乘,届时将为广州市民出行带来更大方便。同时将形成广州交通环线及放射线的织网结构,通过枢纽链接珠三角城际轨道网,增加广州重点建设地区的交通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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