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发布《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7)》2017年超两万人次接受法律援助

广州日报 2019-02-01 04:16

日前,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发布《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截至2017年底,现有区(县级市)法律援助机构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69个。2017年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共援助案件15820起,共有21759人次接受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共23067.12万元,法律援助对象男女比例约为8∶2,法律援助对象群体中男性远多于女性。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静

受援人情况:2017年接受法律援助21759人次

2017年广州市共有21759人次接受法律援助,其中民事案件受援人16697人次,刑事案件受援人4791人次,行政案件受援人271人次。民事案件受援人的人数远多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受援人的总和,民事案件受援人人数约为刑事案件受援人的3.5倍,约为行政案件受援人的61.6倍。

2017年,广州全市接受法律援助人数为21759人次,其中男性17583人次,女性4176人次,男女比例约为8∶2,法律援助对象群体中男性远多于女性。

外来务工人员是2017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对象最多的群体,广州市共援助外来务工人员10171人次,超过其他群体咨询人数的总和,其中广州市法援处共援助3359人次,各区法援处援助6812人次。

法律咨询情况

法律咨询方式以来访为主

2017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提供的法律咨询58178人次中,来访咨询52288人次,占比高达89.88%;来电咨询5886人次,其中23人次通过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占比仅为0.39%;而网络咨询仅有4人次,无来信咨询人员。

民事案件咨询相对刑事和行政案件较频繁

在所有咨询案件中,属于民事案件的共27455起,占比为48.19%,其中涉及劳动纠纷14013起,涉及婚姻家庭9613起,申请损害赔偿3829起;属于刑事案件的共4776起,占比为8.38%;属于行政案件的共3592起,占比为6.30%,包括请求社会保险待遇2981起,请求发给抚恤金和救济金439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44起,请求国家赔偿28起。

75.66%的咨询能求助于法律援助

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处处理法律咨询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代书、在咨询中申请法律援助和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其中26起案件为代书处理,仅占0.53%;3740起案件在咨询中申请法律援助,占比75.66%,其中批准受理案件2317起;1177起案件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占比23.81%。

2017年底广州有区(县级市)

法律援助机构12家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司法部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并在北京、广州、上海、郑州和武汉等地开展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1996年《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颁布和施行,意味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确立。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于1995年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隶属广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以及承办法院指定的辩护案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统一协调处理跨省、市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等。全市已建成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截至2017年底,现有区(县级市)法律援助机构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69个。

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这需要对弱者、贫者给予平等地行使权利的条件和服务。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同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困难群众权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7)》数据来源于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2017年1月至12月受理的15820起法律援助案件,包括10813起民事案件,4790起刑事案件以及217起行政案件。数据将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分为市级法援处和区级法援处,“广州市法援处”意为市级法援处,“各区法援处”意为广州市11个区级法援处。

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

共23067.12万元

2017年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共援助案件15820起,其中民事案件10813起、刑事案件4790起以及行政案件217起,民事案件占比高达68%,超过刑事案件的两倍,而行政案件仅占1%,三类案件的援助数量差距明显。在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中,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案件数量为3872起,各区法援处援助案件共11948起。

在所有受理的援助案件中,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已结案件9580起,未结案件4791起,总结案率为66.66%。民事案件的已结案件数量为6977起,结案率为68.75%;刑事案件中已结案件2502起,结案率为61.32%;行政案件中已结案件101起,结案率为70.63%,行政案件的结案率略高于其他两类案件。

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处办理的完结案件中,社会律师承办案件8896起,占比高达98.8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61起,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办理案件40起,二者占比之和为1.12%。

2017年广州全市经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共23067.12万元,其中广州市法援处挽回经济损失11306.78万元,各区法援处挽回经济损失11760.34万元。从案件主体上看,广州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挽回的经济损失主要来自民事案件,为23066.82万元,其中包括广州市法援处11306.48万元和各区法援处11760.34万元。

案件分析

民事案件

2017年民事案件的申请总数为10813起,包括由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案件2888起以及由11个区法援处受理的案件7925起。在有明确缘由的2640起案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数量最多,共607起,占具有明确案件缘由的22.99%,占申请总量的5.61%;“其他劳动纠纷”次之,共579起,占具有明确案件缘由的21.93%,占申请总量的5.35%。

2017年广州全市的民事已承办案件共6977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64.52%。在6977起已承办的案件中,广州市法援处承办281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案件数量的40.36%;各区共承办4161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59.64%。

案件承办情况可以分为两种:诉讼与非诉讼。广州市法援处承办的案件中,诉讼案件1335起、非诉讼案件1481起;各区法援处承办的案件中,诉讼案件1422起、非诉讼案件2739起;结合广州市以及各区的案件情况,全市的诉讼案件共2757起,非诉讼案件共4220起。

刑事案件

2017年刑事案件申请总量为4791起,其中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刑事案件共851起,各区法援处受理的刑事案件共3936起。刑事案件中以“通知辩护案件”为主,广州市法援处共828起,占广州市法援处案件数的96.96%,各区共3589起,占各区案件数的91.18%。

2017年广州市已承办刑事案件共2502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52.22%。在2502起已承办的案件中,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案件为67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27.02%;各区法援处已承办案件182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72.98%。

各市、区级法援处对已承办刑事案件的已采纳情况为“承办人意见部分采纳”的案件数最多,全市共1334起;其次为“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全市共572起;然后是“承办人意见未采纳”,全市共397起;最后是“终止提供”,全市共199起。

广州市法援处对已承办案件的意见采纳情况以“部分采纳”为主,其次是“未采纳”,然后是“全部采纳”,最后是“终止提供”;各区法援处对已承办案件的意见采纳情况与总体意见采纳情况一致,最多为“部分采纳”,其次是“全部采纳”,然后是“未采纳”,最后是“终止提供”。

行政案件

2017年行政案件全市申请总数为217起,其中广州市法援处行政案件总数为130起,各区法援处行政案件总数为87起。从行政案件的案由分析,“申诉案件”的案件数量最多,全市共140起,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案件,分别为46起和29起,“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全市仅有2起,而“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均为0起。

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行政案件中最多是“申诉案件”,有86起,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35起。各区法援处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最多的也是“申诉案件”,其次是“工伤”20起。2017年行政案件已承办案件全市共101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46.54%。其中诉讼案件78起,非诉讼案件23起。

新闻推荐

来AI花市拍一张3D全家福 广州AI花市明日开锣迎客 位于海心沙的“旗舰店”可以拍摄“会动的”照片

海心沙的AI花市“旗舰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骆昌威摄2019年“广州过年·花城看花”系列活动将在1月底至2月19日期间...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