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价低就废了订单 果品差则死捏定金 订单屡变“伤心单”,行业呼吁建立诚信体系

南方农村报 2019-01-29 10:50

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李敏

临近春节,来自山东的沙糖橘收购商王建当和杜厚宝却不能返乡,愁容满面在广西贺州莲塘镇司法所门口徘徊。据了解,两位收购商与当地果农谢生签订了沙糖橘预售合同,交付定金10万元。在沙糖橘采摘过半时,发现沙糖橘霜冻严重,提出终止合同后被拒绝。王建当和杜厚宝到当地司法所寻求帮助。

记者调查发现,这段时间预售订单纠纷频繁发生,背后是价格诚信体系的缺失,可通过签订价格浮动合同,让“死”订单变“活”。

价格波动采购合同成一纸空文

沙糖橘收购商王建当直言:“听闻今年广西柑橘特别多,我们特地从济南来收购,没想到第一笔订单就掉"坑"里了。”

二人到广西贺州时,正逢持续低温阴雨天气。杜厚宝告诉记者,由于语言不通加上天气不好,他们匆忙定下莲塘镇种植户谢生的沙糖橘,并签订预售合同,预付定金10万元。在杜厚宝提供的合同上,记者看到一条特别备注:若因恶劣天气造成果质问题,如冻果、烂果等,解除合同。

二人在采完第一批果后付款8.8万元。随后天气回暖,二人发现谢生的沙糖橘霜冻严重,质量不达标的果高达20%。随后二人要求谢生退还定金并终止合同,但被拒绝。最终,经过调解后,谢生同意退还10万元定金,但合同不解除,二人可对第二批果挑选采购。

“我们向派出所报了案,也咨询了律师,均被告知维权耗时长,成本高,作为外地果商我们根本折腾不起,只能作罢。”王建当介绍,这一笔就赔了超五万元。

海南芒果也发生了类似纠纷,今年海南三亚梅山芒果种植户周国生的15万斤早果被收购商郭生预定,定金5万元,分两批采摘,第一批定价5.5元/斤,第二批4.5元/斤。“受持续低温阴雨天气影响,早果价格回落1.0-1.5元/斤。”周国生称,经协商第一批果以3.8元/斤的价钱采摘,但采后果商没了音信。

按照合同,果商若在约定期不采摘,果农有权扣除所有定金,但约定期果农也不能卖果,若违反需要赔果商五倍定金。

“芒果成熟后不及时采摘易腐烂。果商借口拖着不采,最多定金被扣,但果烂了果农损失更大。”海南芒果代办陈达斌说,“很多果商会借口拖延采果,等果农着急主动退押金协商。”果不其然,周国生随后再三联系郭某,经协商退还一半押金后,郭某才同意作废合同。

违约频发呼吁双方诚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农产品预售合同的最大问题是履约率低。“价高时,农民不希望按照订价出售;价低时,收购商也不想履约。”他认为,大家都想多赚钱少损失,致使违约频发。

“很多种植户法律观念淡薄、契约精神差。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农户容易违约销售,给收购商带来风险。”广西贺州柑橘代办叶奈说,今年柑橘跌价导致违约现象频发,但大部分违约经过协商是可以解决的。“像谢生这样的果农很少,"一锤子买卖"害人害己。”叶奈表示,果农违约对地方产业体系打击最大。“当然,若果商恶意违约,果农之间信息互通,他同样收不到果。”

“与农户耍赖行为相比,收购商的违约行为多样且强势。”广西大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陈惠玉称,收购商在收购时压价、拖欠收购款或采摘够定金额后毁约,甚至在约定期百般推诿,使农户处于欲卖不能的窘境。

广西柑橘行业协会会长许立明表示,“近日协会收到的投诉中果农果商违约的情况都有,每一次毁约都会对整个行业诚信体系造成伤害,随着时间积累,大家习以为常,对整个产业链打击很大。”

可签订价格浮动式预售订单

签订农产品预售合同出发点是好的,但目前农户和收购商均抱着逐利心态,面对利益得失,合约双方容易见利毁单。“我们不应一味指责,这背后反映出预售订单仍有要改进的地方。”李国祥表示,首先要改善订单合同的内容。

目前合同都把价格定得“很死”,没有考虑未来市场行情的变化。“这方面应多改善,如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农产品,如果质量达到标准,就按照市场价格收购。除了完善合同条款,还可以推行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保险。如果把政策性保险和合同订单结合起来,双方毁约风险就小很多。”李国祥说。

许立明指出,产区政府可以建立一套公信制度,让失信者畏惧,让守信者获益。“对积极履行合同的一方,特别是在市场波动比较大,很可能造成损失仍坚持履行合同的,给予正面激励。如果不履行合同,就加入黑名单。”

“相比农户,采购方一般不怕违约。”集农网、广州盛盈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中心总监杨吉龙建议,农户抱团发展各种基地、合作社、农企等,与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稳定货源供应地,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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