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现增城 穗交通部门:违规!责令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要求属地政府约谈相关企业

南方都市报 2019-01-26 06:13

[摘要]责令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要求属地政府约谈相关企业

“骑电”共享电动车。网络图片

南都讯记者陈杰生蒋臻近日,有增城的街坊发现,在街头居然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款共享电动车系杭州一公司投放。对此,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这一行为违规,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约谈相关企业,责令其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增城街头现共享电动车

押金49元,用车半小时3元

在增城市区街头,一排崭新电单车十分吸睛。车身蓝白相间,车头有车篮,车座后是电瓶,外壳印着“押金49元,用车3元/半小时”字眼。街坊发现,这款名为“骑电”的电动自行车跟共享单车的用法相似,扫描车身上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完成用车操作,要用车需进行手机验证、身份验证、押金充值、余额充值,“骑电”网站还介绍了车辆的“使用指南”。不过,不同于共享单车随骑随停,这款电单车用完需到还车点还车,否则须支付39元调度费。

“骑电单车是一个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平台,用户通过手机APP扫码即可开锁用车,到达目的地以后,路边停车关锁即可自动结束计费,车身设置了三种模式,电动模式、助力模式、人力模式可供用户选择。”网上这家电单车企业的简介一栏称。

电单车投放后,吸引了一批街坊尝鲜。有街坊表示,这款电单车与共享单车相比,提了速度,但指定还车点,稍嫌麻烦。有开车的街坊担心,共享电单车会和共享单车滋生同样的问题,比如在马路上胡乱穿插,加剧行车的不安全因素。

共享电动车属杭州一公司

曾多次涉嫌“占道”违规被罚

南都记者下载了这款名为“骑电单车”的APP后发现,在APP上搜索电单车,有数十辆,集中在增城城区范围,如荔景大道、观翠路附近都能见共享电单车。而还车点基本也分布在上述范围,有近20个。

昨日,南都记者拨打了“骑电”的客服电话。一客服人员对记者称,目前,广州只有增城有投放电单车,不清楚投放数量。记者询问对方,是否了解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的政策,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就此情况,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公司相关人员并留下电话,不过,截至发稿,仍未有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

“骑电单车”属于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资料显示,这家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为周坤鹏。

公开资料显示,周坤鹏今年31岁,研究生在读期间就开始创业。2016年10月,周坤鹏创立了“骑电单车”。在媒体采访中,周坤鹏介绍,相比于路面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骑电的每一辆车都绝对符合国家标准”。

不过,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多次因“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而被当地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在天眼查上,能查到的“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而被处罚就有14宗,还有一宗系“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

部门回复

广州市交通部门:

投放违规责令回收

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广州仍处于“限电”状态。2016年11月2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称,根据国家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也就是说,目前,该通告仍然在生效中。

对于“骑电”在增城投放电单车的情况,南都记者向广州市交通部门和增城区交通部门进行了反映。24日晚,广州市交通部门回复南都记者: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等规定,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准上道路行驶。《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车辆应当无外接动力驱动的装置和接口。

“关于骑电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的问题,市交通部门已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增城区政府,并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约谈相关企业,责令其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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