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遭家暴法律援助帮维权

南方农村报 2019-01-22 10:59

新华社供图南方农村报讯近日,李娇(化名)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拿到了协议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与丈夫多年恩怨得以在2019年新春佳节来临前平和解决,多年困扰摆脱,新生活即将开启。

反复被殴打无奈寻求法援

1999年,李娇与赵海(化名)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协议离婚。2013年6月,两人为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办理了复婚。

复婚后,赵海多次因琐事对李娇谩骂、殴打。2013年10月,赵海将李娇打致鼻骨双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娇数次提出离婚,均被拒绝,赵海表示会改过自新,好好过日子,但过不了多久又对李娇拳脚相加。2016年8月,赵海使用手机再次殴打李娇头部,致其左侧头部淤青肿胀。

2017年3月,李娇鼓起勇气走进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黄倩接待了她。李娇哭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并表示已不堪忍受,决定离婚。黄倩一边耐心倾听,一边为其详细解答,安抚她情绪的同时,向她宣讲防家暴相关知识。

黄倩告知李娇,广州法律援助不仅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而且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等特殊群体免费打官司,李娇虽不符合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关爱妇女·情暖羊城”妇女权益保护项目援助条件,基金会可为其免费打官司维权。

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及时受理李娇的援助申请,并指派诉讼经验丰富的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以明承办此案。

“感情已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这宗婚姻来之不易,离婚无法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唐律师详细了解李娇的情况及想法后,也曾劝说。同时,唐律师主动联系了赵海,并提醒他家暴的违法性,要求其停止对李娇施暴。但最终劝说无效,李娇表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意已决。随后李娇在番禺区法院起诉,赵海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回原籍审理。经过唐律师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赵海多年一直在番禺居住和生活,最终法院裁决驳回异议。

2018年12月18日,双方一起到番禺法院办理调解离婚手续,当天取得了《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为:1、李娇与赵海自愿离婚;2、婚生儿子由李娇携带抚养,赵海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到儿子银行账户,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儿子读到大学的教育费用,以及每次门诊或住院期间超过1000元的医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3、赵海每周星期六或星期日有探望儿子一次的权利,时间为24小时,可单独相处;4、赵海、李娇第一次离婚后同居期间以李娇名义购买的一处房产,及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娇与单位合作建设取得的一处房产(使用权),归李娇所有,李娇不需要向赵海支付补偿款;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

调解现场,双方未再争吵,实现了唐律师“好聚好散”的心愿。

妇女欲维权法援做后盾

“我对案件结果很满意。”李娇表示,已委托亲属分别向黄倩主任及唐律师赠送了“关爱妇女,真情援助”、“琴心剑胆,扶弱济难”的锦旗,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真情援助以及唐律师两年来不辞劳苦、专业专心的工作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本案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鼓励更多妇女对家庭暴力说“不”!让更多妇女知道有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这样的公益机构作为维权的强大后盾,敢于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有家暴行为或倾向的男同胞们上了一课,让他们认识到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物,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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