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纪委监委劝返一潜逃3年犯罪嫌疑人 增城区外逃人员名单“清零”

增城日报 2019-01-21 11:16

2019年1月18日清晨7时多,一名年近70岁的老人在家属陪同下,来到区纪委监委门口。

“我叫尹某某,增城荔城街人,是原增城市福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我是来投案自首的”。至此,外逃3年多的尹某某被成功劝返归案。当天,区纪委监委对尹某某立案调查,并于同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随着尹某某的投案自首,增城区5名外逃人员已全部归案,外逃人员名单“清零”。

涉嫌行贿潜逃3年多

2015年9月23日,区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尹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因尹某某立案前已潜逃,2015年9月28日,区检察院对其采取网上追逃和边控措施。

2018年区监委成立后,区检察院将尹某某涉嫌行贿一案移交区纪委监委办理。经查,尹某某是增城市福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承接新塘镇和增城工业园区有关建设项目,向时任新塘镇党委书记刘观佑(已判刑)和时任增城工业园区主任蒋志恒(已判刑)行贿。2015年9月,尹某某得知受贿人被带走调查后,因害怕其行贿事情败露而畏罪潜逃,这一逃就是3年多。

打好政策、证据、亲情“三张牌”

区纪委监委接收尹某某案件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做好追逃工作,第一时间调配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追逃。

“案件已经过去三年了,需要重新调取材料,对全案进行研判。”经分析研判,工作组会议决定迅速对该案开展调查,全面梳理案情,全力追逃。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尹某某已69岁了,长期在外漂泊,必定归家心切,可能会与家人有联系。于是决定采取“政策攻心、证据支撑、亲情感化”并举的策略,抓紧开展追逃行动。一方面,反复向尹某某家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并利用临近春节家人盼望团圆的契机,督促其家属劝说尹某某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密切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联系,全面铺开外围调查取证工作,做实证据材料。

2019年1月中旬,追逃专题片《红色通缉》在央视播出,尹某某及其家属感受到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同时也因专题片中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受到触动。在得知办案人员多次对其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及自己已被追逃的情况后,尹某某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决定投案自首。

2019年1月16日,区纪委监委收到上级机关转交的尹某某自首意向书。“我担心受到法律制裁,一直在外四处躲藏,有家不敢回,整天担惊受怕,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但又不敢面对现实。”尹某某在自首意向书中这样写道。外逃3年多,尹某某在潜逃地除了到附近市场购买食品以及生活必需品外,不敢过多外出,也不敢主动与家人联系。甚至在得知其母亲病重也不敢回家见最后一面,内心深感自责与愧疚。尹某某对自己外逃行为懊悔不已,表示愿意主动回增城配合调查。

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外逃人员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据悉,2014年以来,增城区共追回外逃人员5名,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甘正培表示,在追逃尹某某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坚持法治化、规范化的原则,追劝结合、多方施策,最终将其成功劝返,这既是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的结果,也离不开办案人员的思想感化。接下来,区纪委监委在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防逃工作,打牢基础、扎紧篱笆,全面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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