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告
广州市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穗国房法字〔2015〕1号《行政决定书》,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已依法受理。
因你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现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通知送达。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联系我办领取申请书副本及有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355598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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