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分摊多出5.6平米 业主悔约反告中介

信息时报 2019-01-18 01:41

律师在线

为了方便出行,市民谭女士欲将单位分配的楼梯房出售换一套电梯房。于是找到A中介公司为其放盘,以200万元放售。由于该房屋路段较好,放盘几天便被买家王某看中。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中介方告知买卖双方,该房屋尚未补缴分摊面积,需先补办理分摊面积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买卖双方表示并无异议,故在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分摊手续由业主协助买方办理。

业主:补办分摊面积要加钱

由于分摊面积在签订合同前未经测绘部门核算,对于分摊面积有多少双方均不知道。谭女士回到原产权单位补办分摊面积手续时核算,分摊面积为5.6平方米。谭女士认为5.6平方米按该区楼价每平方米3万元计算,补回来的面积约值17万元。她认为王某应该增加购房款17万元才算公平交易。但买方认为当时议价是整套房屋出售,不愿意追加购房款。其后,谭女士以中介公司未尽居间义务为由,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投诉反映。

经协会调查,经纪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告知买卖双方房屋真实情况,并在合同上备注房屋存在补缴分摊面积,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未尽核查房屋情况的行为。但对于谭女士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中介公司表示愿意协助双方解除。经过多次沟通,三方最终达成共识,解除合同。

律师:重要条款要在合同注明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专家表示,本案中,卖方谭女士在出售房屋前已清楚知道房屋存在未补分摊面积情况,且需要办理补分摊面积后才能上市交易。A中介公司也将上述情况记载入合同让买卖双进行确认。一般的房屋交易习惯,业主会将房屋按套计价出售,这样一方面是方便中介公司接受委托放盘,另一方面是方便买方看房后进行房屋议价。谭女士未以约定价格出售房屋,却以中介公司未尽居间义务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不诚信的体现。作为业主,正确的做法是在合同上约定“如补分摊面积如大于某一面积,则需买方以一定金钱补足”或在房屋出售前将分摊面积费用补交。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周冬云提醒广大消费者,作为卖方需清楚出售房屋的属性,如房屋性质、房屋是否需要补分摊、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等。如确实不清晰的情况,可以向专业的中介机构、中介协会或者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对于涉及交易的重要条款,应该在合同备注上注明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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