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机关: 全面履职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检察官走进企业,听取企业意见。穗检宣供图
广州某地产公司营运总监钟某英在负责一车库拆迁项目时,未与业主协商一致就动工,导致相关财物损毁,后与业主达成补偿协议并获谅解。广州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对钟某英提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30小时的考察要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犯罪嫌疑人、自贸区企业、被害方及所在社区的多方共赢。
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教育等手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非公企业产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7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进企业普法2600多场次,2018年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49人。
打击刑事犯罪927人侵犯知识产权被起诉
提高非公企业投资信心、激发资本参与热情,离不开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介绍,2018年,两级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4人、起诉2726人。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16人、起诉566人;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174人、起诉161人。
保护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力度。2018年,广州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49人、起诉927人。办理的朱振、陈秋菊网络销售仿冒“新百伦”运动鞋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委员会评选为“2016—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还通过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件,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2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广州检察机关联合知识产权监督管理部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研究确定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的界限、标准和情形,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切实保障非公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
强化法律监督5年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6.3亿元
一名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民营企业财产的被告人,却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广州市检察院复查后,认为原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依法改变后,移送原办案单位起诉,后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该案是全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以来首例纠正错误的涉产权申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
“要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健全便民服务机制,畅通申诉渠道,让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都能进入监督视野。”欧名宇表示,广州检察机关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规范调查核实、听证、调解、复查等办案机制,坚持抗息并重、抗调结合、和解优先,致力于民商事纠纷的实质解决。
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开展常态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盯假民间借贷、假房产买卖、假离婚析产、假劳动关系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近五年来先后查处虚假诉讼案9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3亿多元。其中办理的广州某公司申请监督案,查实某某当事人提交虚假证据损害利益高达8000多万元,经提出抗诉后法院撤回调解书,驳回某某当事人全部诉求,该案成为检察机关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功范例。
以提起公益诉讼为抓手,广州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探索力度,2018年以来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12条,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职、违法履职的情形,办理行政诉前程序督促履职案件105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或者纠正违法情形到位的746件,有效整改率为99.47%。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农用地、林地、水源地等1339.22亩;督促挽回企业损失1.38亿元。
加强法治教育组织专题预防活动2600多场
如何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广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办案,2017年以来为非公企业举办各类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共计2600多场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帮助他们掌握依法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方法、措施。
笔者了解到,广州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访企业”活动,听取非公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司法需求。结合查办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以及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提出相关检察建议280多份,帮助非公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结合办案,广州检察机关对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区域性、系统性的专题预防活动120多场次,努力服务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创新工作机制发布服务自贸区建设19条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广州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发布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19条实施意见,提出法治先行、司法衡平、宽容谦抑、平等保护等司法理念。
去年来,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共起诉非法集资、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37件51人。针对南沙区某国有房地产企业相关人员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企业土地财产的案件,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支持利益受损的国有企业提出民事诉讼,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一审判决采纳原告全部诉求,并撤销原土地转让合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对话
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
围绕依法治市全局做优做实做强法律监督
问:2018年,广州检察机关如何立足大湾区发展,找准服务大湾区建设的切入点?
欧名宇: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优化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一是切实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全面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把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发挥好南沙自贸区检察院的窗口平台作用,积极打造自贸试验区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和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提升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健全与港澳地区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法律地区内部协调以及涉外新类型案件的研究,积极开展广州检察机关与港澳地区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鼓励检察人员与港澳法律界人士、高校学者合作研究出成果。
问:2019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有什么新目标和新举措?
欧名宇:2019年,广州检察机关要坚定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大力推进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对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自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是更加有力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依法治市全局,做优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五是更加努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及港、澳不同的司法体系,广州市检察机关将如何加强与港澳地区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
欧名宇:要不断健全与港澳地区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机制。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法律地区内部协调以及涉外新类型案件的研究,促进解决三个不同法系间的法治认同差异问题,积极将法治建设融入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积极开展广州检察机关与港澳地区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在协作办案、法律法规政策通报与咨询、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探索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中小企业支援和监管、企业信用体系搭建和事中事后评价、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进行交流,提升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协同性和一致性,增强打击犯罪、保障创新、促进改革的效果。强化对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的服务保障,加强与驻南沙自贸区港澳商会组织、内地与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强化对涉港澳辩护人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南沙自贸区检察院聘请港澳法律界、工商界人士以及高校学者等担任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鼓励检察人员与港澳法律界人士、高校学者合作研究出成果。
撰文:尚黎阳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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