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聘物业企业拒绝退出 这算不算是欺行霸市?
焦点
王则楚
(省政府参事室特聘参事)
赖着不走的被解聘物业,尽管他们说是亏本,尽管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尽管他们调高物业管理费遭到拒绝,依然赖着不走,就是这里面有着巨大的利益,有着共有物业开发利用的巨大收益,有着占有物业维修费的巨大利益。
近期有媒体报道,广州市海珠区水蓝郡业主因前期物业金铭物管公司在2013年假冒业主签名“同意”涨物业管理费,升幅超过50%,被十多位业主代表起诉到法院。最终在2015年,法院认定金铭公司造假,判决业主胜诉。随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此后,在涨物业管理费问题上,业委会与金铭公司不断发生矛盾,金铭公司的服务水平也不断下降,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也就自然而然地提上了业主大会的议事日程。经过历时三年的法律维权,总共打了25场官司,直到2018年12月,海珠区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对违法滞留小区长达3年的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执行。但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然拒绝撤出小区,还纠集一些业主表示反对,造成业主意见分歧较大,致使执行无果,只得暂停强制执行。
类似的事情在海珠区的蓝色康园小区也发生了,尽管区住建水务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原物业管理企业退出小区,并且公示了行政通知,但他们就是回答:不执行,处罚也不撤。
有记者就此采访我,我表示:没有扫除恶势力的决心,物业管理权限的移交,就是一句空话。为什么这么说呢?
本来,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进行服务,是要签订服务合同的,这个合同的一方就是业主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现在买卖不成交,居然就赖着不走。这不是“强买强卖”又是什么?
在整个历时3年的过程里,对业主委员会的各个成员,不断采用恐吓、纠缠、侮辱、谩骂的各种手段,这不是恶势力是什么?
在业主中散布各种歪曲事实的言论,挑动业主或自己直接提起诉讼,利用司法程序,拖延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的决定执行,挑动业主之间“群众斗群众”。新旧物业移交的时候,旧物管的保安居然与业主委员会、与新物管的保安对峙,不是“欺行霸市”又是什么?
过去,还有过物业公司的员工,冲入华南新城业主委员会成员李刚的家里,行凶打人致使其脾脏破裂,持刀砍伤白云半山花园的业委会成员李迎秋的胳膊,这些事情都表明:前期物业公司在被更换的时候,就是他们被业主取消服务权限的时候,他们为了占有原有的市场,不惜采用暴力。
这些血的事实证明了:赖着不走的被解聘物业,尽管他们说是亏本,尽管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尽管他们调高物业管理费遭到拒绝,依然赖着不走,就是这里面有着巨大的利益,有着共有物业开发利用的巨大收益,有着占有物业维修费的巨大利益。他们是绝不会依法离开的!
我们应该把被解聘物业企业不执行判决和裁定、拒绝退出小区,认定其属于“强买强卖”、认定为“欺行霸市”,要用扫黑除恶的决心来强制他们离开。要采用传唤旧物业企业法人和经理到法院宣读强制执行要求,不执行,就应该予以行政拘留,依然拒不执行,就宣布逮捕。只有以扫除恶势力的决心严厉地执行,才能够使新旧物业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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