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宏等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诈骗980余万元 16名被告获刑

南方日报 2019-01-16 05:35

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实习生/黎凡通讯员/汤易)15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郭建宏等16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其中郭建宏等5人为台湾居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以二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建宏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犯罪集团,在土耳其、亚美尼亚境内设立诈骗犯罪窝点,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虚构涉嫌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欺骗受骗者转移资金至指定的账户,针对不特定多数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既遂金额9802584元。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以公司化进行运作,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受骗者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有5名被告人当庭提起上诉,5名台湾籍被告人暂未当庭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公诉机关和律师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宣判期间,部分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代表约150人旁听了宣判。该案的顺利审结,为进一步打击电信诈骗,维护人民财产安全作出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新闻推荐

全国首宗当庭质证涉毒财产来源案宣判 女老板被判无期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方日报讯(记者/吴珂通讯员/刘向明张毅涛陈玉敏)为获取高额利润,毛某英一伙明知他人制造毒品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最终获刑。...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