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普”初步核实广州单位与个体户增1.5倍普查数据不作为相关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摘要]普查数据不作为相关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南都讯记者赵安然实习生聂佩文昨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情况发布会召开,据介绍,广州市“四经普”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核实的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数是2013年“三经普”的1.5倍。
据广州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冯俊介绍,“四经普”共包括13个工作阶段,今年1-4月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公众需要注意的是,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4时,对于资产、人员等时点指标填写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对于收入、利润等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数据。
企业申报的普查数据有哪些用途?普查数据会否被泄露、会否成为被处罚的依据?针对企业关心的这些问题,冯俊解释,普查数据仅用于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构成等,为摸清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如果普查对象发现普查员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可以向国家、省、市的经济普查机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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