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质量故事”主题创作比赛活动 征稿启事

番禺日报 2019-01-04 08:31

一、活动主题

品筑番禺质惠民生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我身边的质量故事”微电影、文学作品的评选和传播活动,鼓励创作质量文化精品,深入推进质量文化建设,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体现“品筑番禺质惠民生”的番禺质量精神,进一步推动番禺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区示范城区工作。

三、参赛作品形式

(1)微电影:突出质量主题,高清视频,10分钟以内;

(2)文学作品:文体不限,必须是首发、原创。一般不超过2000字,诗歌在50行内。

四、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

五、举办单位

番禺区政府、番禺区质量强区及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主办;番禺电视台、番禺日报社协办。

六、奖项设置

(1)微电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2)文学作品: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25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具体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

七、作品要求

1.微电影:创作为剧情片,且主题突出、不限题材,故事情节新颖,剧情安排巧妙,故事结构完整。微电影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学作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突出发生在身边的质量故事,有动人的故事情节和浅显易懂的语言文字。必须是原创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诗歌在50行内。

3.作品必须是反映番禺企业、番禺产品、番禺教育医疗、番禺政务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故事。

4.作品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正能量。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番禺区“我身边的质量故事”主题创作比赛参赛报名表》(简称《参赛报名表》,《参赛报名表》可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州番禺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番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下载),并随作品一起发送,否则当无效作品处理;以单位名义参赛的或者由单位统一组织参赛的,必须由单位统一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每一件作品均需单独填写并提交《参赛报名表》;若为学生请务必填写学校名称;不能在作品之中打公司水印或“样本”等字样。

八、投稿方式

1.微电影请用光盘刻录后邮寄,同时将《参赛报名表》一并刻录,标题请注明“广州市番禺区“我身边的质量故事”主题创作比赛活动投稿”。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泰路59号广州市番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科,邮编:511400,联系人:彭先生。

2.文学作品投稿请发至电子邮箱pyzhiliang@163.com,将《参赛报名表》一并发送,标题请注明“广州市番禺区“我身边的质量故事”主题创作比赛投稿”。

九、投稿时间

2018年12月5日-2019年3月31日。

十、其他事宜

比赛有关情况可登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州番禺发布”微信公众号、“番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看。

十一、版权声明和权限使用

1.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严禁抄袭剽窃,主办方有权收回颁发给非原创作者的奖品。参赛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2.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交涉嫌违法的证据并等提出异议,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证书和奖金,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与比赛活动举办单位无关。

3.番禺区政府、番禺区强区办等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范围内使用(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与比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有关活动;

(2)一旦提交作品,视为作者授权主办单位拥有对微电影和文学作品的修改权;

(3)将参赛作品结集、出版、刊载、展览、交流等相关用途;

(4)将获奖作品推荐在广州日报、番禺日报等报刊以及核心平面媒体上的文学专栏进行作品连载宣传,在举办单位网站、微信、微博上宣传展示,并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公益广告等非盈利性用途;

(5)参赛作品可由主办单位许可后,在全国、全省内进行公益性使用;署名、荣誉和奖金归创作者所有;

(6)其它合理使用情形。

十二、咨询电话

020-84647032,020-34625930,彭先生、郑先生。

番禺区质量强区及标准化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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