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 险峻河段河长可用无人机巡河

信息时报 2019-01-04 01:03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赵雪峰)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发布。根据《意见》内容,对无法通行的偏远、险峻地带且长期水质较好地河段,河长可利用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开展巡查工作。

河长每次巡查不少于1公里

《意见》指出,镇街级河长每旬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原则上,河长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里程不少于1公里。如责任河湖不足1公里的,则要全程巡查。对无法通行的偏远、险峻地带且长期水质较好地河段,河长可利用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开展巡查工作,并在河长APP采用多样化巡河模块上报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巡查情况。

河长确因工作繁忙无法按规定巡查河湖的,可委托河长助理落实巡查。在巡查结束当天,河长助理要向委托河长报告巡查情况。

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

《意见》指出,河长应重点巡查垃圾类、违章类、污染类、设施类等八大类问题。包括水面是否有垃圾等漂浮物、河底是否有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沿岸是否有倾倒垃圾、余泥渣土、建筑废弃物;水体是否存在蓝藻、水质是否黑臭等异常情况;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直排废污水等。

村居级河长巡查发现倾倒垃圾应通知当事人或保洁人员及时清理。对其职责范围内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河长APP上报镇街级河长,并抄报区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河长制办公室。镇街级河长对巡查发现的各类河湖问题以及村居级河长上报的问题,应及时组织解决。对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河长APP上报区级河长,并抄报相关职能部门及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对巡查发现的各类河湖问题以及下级河长上报的问题应及时组织处理,并交办相关部门跟进问题处理。

各级河长在巡查河湖时,原则上应开启河长APP实时记录。因信号等客观原因无法在河长APP及时在线登记的,可使用APP提供的离线巡河功能记录巡河轨迹并填报问题,待信号恢复后再上传记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实现以上操作的,可通过多样化巡河模块上传纸质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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