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醒 邓某加工售卖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肉 被罚十五万

增城日报 2019-01-03 11:06

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增江街五星村黄洞一废弃养猪场现场有加工生猪肉行为。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检查。调查发现,邓某通过收购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肉进行加工售卖。现场查获生猪肉货值2100元,并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鉴于当事人行为影响恶劣,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区食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从重处罚,处以罚款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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