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中考政策系列文件,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放宽 满足“两个有”可报考公办普高

南方日报 2018-12-30 06:55

今年是“新中考”改革的重要节点。作为“中考改革”试点市之一,广州将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前的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12月29日,广州市教育局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份文件(下称《文件》)。

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起实施新的考试制度、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新的招生录取机制。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起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条件从“四个三”放宽到“两个有”,即具有广州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示范性普高可试行自主招生

按照文件,目前的广州初二、初三学生均处于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保持稳定。具体来看,中考政策保持“六个不变”,一是考试性质、考试科目与分值、结果呈现与使用均保持不变。二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与结果使用保持不变。三是录取批次设置保持不变。四是“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保持不变。五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六是“指标到校”录取办法保持不变。

过渡期内,中考政策拟作“五项调整”,值得考生和家长关注。

广州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从2019年起,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分配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从2019年开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广州要求对学校自主招生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调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由“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三年参加社会保险、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即“四个三”条件调整为“两个有”:有广州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保持不变。

在随迁子女升学政策方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区间由全市统一为8%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与过渡期政策保持一致。

南方日报记者陈芳庭钟哲通讯员穗教宣

新闻推荐

MILE计划引领 “新观致”亮剑!观致新能源轿车、智能互联SUV全新首发

广州车展观致发布会嘉宾合影专题宝能投资入股之后,观致汽车焕然新生,利用半年时间不断优化产品,在第十六届2018年广州国...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