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立医院今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1986项医疗服务同步调价
南方日报讯(记者/朱晓枫通讯员/穗卫计宣)日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调整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广州地区中央、省、军队、武警在穗公立医院以及广州市属、区属公立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18年12月29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19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笔者获悉,二级公立医院按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下浮10%执行,一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按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下浮20%执行。调价项目主要包括临床各诊疗系统类、手术治疗类、护理类、中医及民族医类项目等,通过腾空间,调结构,实行价格平移,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据介绍,本次调整对具有普遍性的、影响面较大的医疗服务价格维持不变;而部分难度较高、影响面较小的手术收费则调整幅度相对较大;门诊诊查费保持不变,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仍为10元,急诊诊查费为21元。
这一轮调整后,广州市医保政策将及时衔接,提高部分按原报销比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负担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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