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番禺日报 2018-12-27 08:41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活动简介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项工作自1987年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增强企业合同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31年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申报、核查、公示、退出的机制更加完善。番禺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从1987年的20家,发展到如今的800多家。事实证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对树立诚信守约的企业典型,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活动时间

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前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如在2018年申请2017年度的“审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1日起至3月15日,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红盾信息网的公告为准。

申请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3、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5、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6、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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