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1月15日召开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瑞琪通讯员穗仁宣)12月25日至2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余明永、于绍文、李小勉,秘书长陈小清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江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冯慧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下转8版)(紧接1版)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海清,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付洪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局级干部,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至1月19日下午召开,连同1月14日下午召开的预备会议,会期共5天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后由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并征求代表意见后,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8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8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关于危伟汉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以来暨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和对报告内容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代表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监督检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广州市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通报。
本次会议共举行两次全体会议,三次分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全程因公请假的有:邵建明、蔡国萱,因个人原因请假的有:赵冀韬。第一次全体会议因公请假的有:余明永、刘进贤、李兰芬、李穗梅、何江华、闵卫国、张永良、赵同顺、黄雪萍、董延军。第一次分组会议因公请假的有:陈建华、余明永、陈小清、刘梅、李兰芬、李德球、陈迪云、陈爽、徐柳、董延军、蔡辉。第二次分组会议因公请假的有:何江华、刘进贤。第三次分组会议因公请假的有:刘梅。第二次全体会议因公请假的有:唐航浩、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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