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新政:在毗邻6城购首套房也可提取
据南方日报消息12月24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广州将实施新的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办法。新政亮点之一在于,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可在毗邻的6个城市购房时使用公积金。专家解读认为,此举有利于“候鸟人群”以及区域融合。
12月24日晚,广州市政务网站相继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18年7月25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曾发布“红头文件”,对两项公积金提取功能进行“双暂停”:即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格;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公积金。
此次新规最大亮点在于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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