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排除农村建房安全隐患 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记者获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指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含新建、扩建、改建)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排除农村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违规施工的行为,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明确责任主体
确保安全施工
通知指出,农村建房的业主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对提供审批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服从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聘请专业勘察单位对地基及基础进行勘察、设计,聘请有资质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履行好安全建房承诺制度,按照标准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等进行建设。同时,农村建房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能承接工程施工,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使用防护网、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通知明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建房的监管,配足配强专业管理人员开展常态化的巡查,对违反规划和安全生产的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此外,村委会也要主动掌握村民建房动向,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到所属镇街。村委会还需定期向镇(街)政府汇报村居建房情况,情况核查属实后报国土、城管备案。
加强部门协作
落实安全监管
通知规定,区国土规划部门、区住建部门、区城管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农村建房的监管。
区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加强对镇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组织测绘机构提供放线、规划核实测量等方面的服务。
区住建部门负责推行农村建房施工指引和通用图集,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研究并明确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对农村建房中的脚手架搭建、基坑作业、模板作业、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等重点作业,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为镇街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根据通知,各镇街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建房宣传活动,如通过新闻宣传和资料发放,引导广大村民和施工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联合村委会开展施工人员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让各承包者和施工人员都知晓,提高其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
另外,针对农村建房点多面广、工伤事件多发,补偿赔付较为困难的特点,各镇街应推行农村建房保险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一旦发生工伤事件,能得到及时的补偿赔付。
强化巡查监控
杜绝违法建设
通知要求,各镇街要对每个农房建设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未取得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建设、未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没有图纸或不按图纸施工的情况,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城管、住建等部门报告,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区城管部门和各镇街应建立查处违法建设的地段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对没有任何报批手续或者手续不齐全的,坚决查处,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对镇街上报的违法建设,国土规划、住建和城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查处的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违规施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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