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增城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评选结果公示

增城日报 2018-12-10 10:17

根据《增城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增科工信字〔2018〕1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8年增城区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规定,本着“科学、诚实、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和增城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小组最终决策,审定11家子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引导基金的合作机构。评选结果如下表: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无异议的,引导基金将根据《管理办法》与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合作。

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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