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其中明确: 遇暴雨橙色以上预警应延迟放学
相关单位要防范暴雨触电问题
广州市是受台风、暴雨、雷电、雷雨大风、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影响相对敏感的地区,气象灾害对广州城市安全和运行造成严重威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任务依然严峻。《规定》以解决广州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台风、暴雨等分灾种防御机制,解决近年来广州在防御台风、暴雨等高影响、高风险气象灾害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首先是解决台风大风引发的突出问题。针对台风、大风导致的树木倒伏、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等倒塌致人伤亡事故,草案尤其对易脱落易坠落物等的防御措施作了以下特别要求: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龙门吊以及塔吊等大型设备、集装箱堆场、摆放物、堆放物、树木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采取措施避免脱落、坠落,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加固脚手架、围档等临时设施。其中,针对广州防风工作实际需求,创新性地增设了摆放物、堆放物的防御要求。
其次解决暴雨引发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广州市暴雨引发的内涝、漏电等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作了以下新规定:进行新建、改建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时,其雨水管网的工程设计排水量应当结合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在立交桥、低洼路段等易涝点以及打开的雨水井盖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针对暴雨触电安全问题,《规定》规定了供电企业、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产权和维护单位应合理设置处在易涝点范围内的供用电设施及配电箱的高度,预防发生漏电、故障断电情形。
突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保障
《规定》总结近两年广州市停课经验,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细化、完善,其中包括了停课制度。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依据,对停课时段、学校的告知义务和学生家长接收停课信息的途径作了细化规定。同时,规范延迟放学和复课条件。规定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时学校应当延迟放学;停课预警信号降级或解除后,教育部门应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
此外,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滞后问题。要求加强学校等特殊场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应当配套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学校应利用自有途径加强预警信息的传播,学生及家长也要主动通过气象部门公布的渠道获取预警信息。加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要求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生培训教材,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教育;编制教育行业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并引导学生科学避险。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导
针对农村等气象灾害防御薄弱环节,《规定》对一些方面做了特别规定。首先是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要求加强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地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保障信息接收渠道通畅;充分发挥村(社)气象信息员、网格员作用,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可能受影响的群众。
其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规定气象、农业等部门要在大型农业园区等增设农业气象观测站,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增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此外,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导。要求在农村居民房屋选址、建设以及农业种植、养殖等方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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