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观察 回迁安置未落实处 百姓利益应予重视

羊城晚报 2018-12-05 13:14

□王则楚

日前,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田直街32户回迁户向本地媒体求助称,1999年根据拆迁规划搬离原住房,可随后他们发现,开发商并没有按拆迁协议进行安置。近20年过去,这32户回迁户从“有房”到“无房”,面临着无家可归的风险。

去年,笔者和广东省原政协常委孟浩就曾收到这些回迁户的求助信,请我们关注解决他们的问题。之后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走访了相关的职能部门。

查阅资料,事情并不复杂:32户回迁户原先是和广州市升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来升平公司因债务问题,所开发的地块烂尾。回迁户出示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穗国房字【2004】794文”显示,名为“南京投资方”的开发商“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实际控制了升平公司。但他们发现升平公司之前可能有数目不详的债务,并为其他公司提供了经济担保。于是,南京投资方想出的办法是,让政府收回烂尾的地块,并以公开方式重新出让。南京投资方成立新的项目公司竞买该地块,继续开发建设,且“南京投资方以升平公司名义承诺愿意无偿交地给政府,并负责妥善解决32户的拆迁遗留问题”。

这样问题就来了:南京投资方到底给了升平公司多少钱?公司之间的正常交易,老百姓可以不管,但公司这么一倒腾,却把安置32户拆迁户的责任给倒腾没了!

南京投资方成立新的项目公司来竞买地块,最后毫无悬念竞买成功。我了解到,这地块最后挂牌出让就2000多万元,而开发出来的楼盘,又卖了多少钱呢?要赚钱没问题,但是不能让老百姓作为牺牲品。

开发商为了赚钱,昧着良心,这事不新鲜。但是,第一,广州市原拆迁办在32户回迁户的安置问题明明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收到了开发商的拆迁结案申请,就给办理了拆迁结案。这究竟是程序不严密,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还是另有原因?

第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当时作为处理此事的主要部门,完全清晰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而南京投资方新成立的广州中惠置业有限公司在取得地块开发权并已完成开发达10年之久,仍未履行安置32户拆迁户的责任与义务,为什么不去追问,不去督促?我们认为,现在的广州市国规委应承担责任,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广州中惠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尽快履行安置上述32户拆迁户的义务,而不应将起诉的责任推卸给拆迁户。(作者是省政府参事室特聘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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