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立医院手术费拟涨 单次超万元手术约50项12月29日起拟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价,小儿扁桃体切除从676元调至780元

南方都市报 2018-11-27 06:27

[摘要]12月29日起拟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价,小儿扁桃体切除从676元调至780元

从12月29日起,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拟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日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目前位于广州的部、省、军队、武警在穗公立医院以及广州市属、区属城市公立医院,包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再次迎来调价。

在本次计划调整当中,今年5月就完成了有创活检和探查、手术费用调整的6岁以下儿童人群,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也会进行价格调整。

门诊诊查费等一般医疗服务收费

基本不变

根据《通知》公布的《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汇总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多达5000多种,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四大类。其中,门诊诊查费、一般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基本保持不变。

比如市民就医时比较容易感受的门诊诊查费,在这轮调价中基本保持不变,即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仍为10元,急诊诊查费为21元;专家门诊诊查费最高为80元,其中主任医师诊查费为30元,副主任医师诊查费为2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和农村卫生站的一般诊疗费价格,均按照10元每次计费,包含了诊查费和注射费项目,其中农村卫生站还包括了药事服务成本。

而各级医院的一般医疗服务,包括体检费、床位费、救护车费、会诊费用等,均基本保持不变。

此外,由于去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了1000多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项目的收费,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检查为主的项目价格调整基本到位,包括CT扫描、MRI和B超在内的各项检查检验的费用基本保持不变。

非手术类诊疗或护理费用

微涨

本轮价格调整中也有多项目都有微涨或明显上调。

其中,略有上调的包括一般诊疗项目里的护理收费、特殊疾病护理等非手术类项目。比如一般检查治疗25项护理费项目中,有22项微微上调:三级公立医院的重症监护费用从每小时10元微调到了10.6元,新生儿护理由每天51.80元涨到52.32元;特殊疾病护理(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和耐药菌感染、器官及骨髓移植患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的收费由51.80元/日调升至67.34元/日,气管切开护理的收费由77.7元/日调升至101.01元/日,调升幅度稍微大一些,分别涨了15.54元和23.31元,但最高上调也不超过30元。

也有一些项目因操作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虽然基数不大但收费涨幅较为明显。比如注射、输液等费用未明显调整,但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则明显上调,从87元调至217.5元;动脉穿刺置管从75.11元翻番至150.22元。

介入手术和低龄儿童手术

涨幅较大

在这一轮调整中,手术治疗服务费用涨幅明显,涉及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鼻口咽、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造血及淋巴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男性生殖系统手术等类别,很多手术治疗项目都上调费用超过千元。

比如三级公立医院的颅内硬膜外血肿引流术,从2405元涨到了3367元,开颅颅内减压术从3445元上调到了5512元。三级公立医院心脏及血管系统手术收费标准从每次约5000元-7000元,调升至9000元-13000元,其中涉及的手术类别,像心瓣膜和心间隔手术等,多达24项。

据粗略统计,调价后,手术治疗费每次超过一万元的手术项目在50项左右。

此外,包括静脉、动脉、门脉、心脏、冠脉、脑血管介入等6项介入治疗,价格调整也较为明显,比如先心病介入治疗从3380元上调至5408元,经皮动脉支架植入从2210元调至2431元,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球囊成形术从1950元调整至2145元。

此外,儿童手术费用的涨幅也较明显。在稍早前的今年5月,广州对6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新调整中,同步公布了《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汇总表》,汇总了400多个6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项目。与5月起执行的新价格相比,6岁以下儿童医疗中的门急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等门诊费用以及部分简单治疗费用维持现状不变,护理类、注射输液项目收费略有上涨,手术治疗费用上涨明显但涨幅较成人略低。

比如小儿常见的扁桃体切除从676元调升至780元,先心病介入治疗从4394元调升至6422元,治疗小儿先天性胆道闭锁的葛西手术从4225元调整至5200元。

一二级机构按三级公医价格分别下浮20%和10%

《通知》提醒,价格调整后的《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价格,《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汇总表》所列项目价格为公立医院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该项目的最高价格。二级公立医院按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下浮10%执行,一级公立医院按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下浮20%执行。广州血液中心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参照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区级血液中心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参照二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公办养老机构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内设医院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参照一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鼓励各公立医院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务价格。

新闻背景

全面医改后诊疗服务收费两次较大调整

广州市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医疗改革项目以来,全市范围也已对诊疗服务收费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

第一次是在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当时,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了2000多项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降了1000多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项目,还有600多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未作调整。价格总体水平上调了7.7%。

第二次是今年5月1日起,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对六岁(含)以下儿童408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加收政策,包括了6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加收幅度不超过30%。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王道斌实习生易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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