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第2号总河长令签发 12月底前坚决完成8条黑臭河涌污染源治理
本报讯(记者姚玉函 杜兰梅)记者从区河长办获悉,日前,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张火青签发了增城区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有关区级河长、镇街及单位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河湖库“五清”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上邵涌、细陂涌、牛屎圳、腊田埔灌渠、金紫涌、何屋涌、百花涌8条黑臭河涌及其支涌范围内的污染源治理工作,确保2018年12月底前,永和河实现长制久清,上邵涌、细陂河、牛屎圳、腊田埔灌渠实现初见成效,金紫涌、何屋涌、百花涌实现不黑不臭。
第2号总河长令指出,要把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2号总河长令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做了明确,并提出对履职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并未实现工作目标的,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追责。按照要求,有关镇街及部门须在12月底前,完成8条黑臭河涌、支涌、边沟边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整治;11月底前完成制定“三个一批”场所清单,12月底前完成对污水违法排放的“散乱污”场所的“关停取缔”,并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散乱污”场所依法查处;12月底前,完成全区427个问题排水口治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治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目前,区河长办会同区科工信局、区水务局梳理了永和河等8条黑臭河涌及支涌的污染源问题清单,并下发至相关镇街及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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