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童公园玩耍险被拐? 警方:纯属谣言,儿童公园范围未接报类似警情

增城日报 2018-11-09 11:53

本报讯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11月4日,增城某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题为“一位增城妈妈的惊魂经历”的帖子,讲述了事主女儿在儿童公园游玩时险些被陌生男子带走的事件。该帖子发布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对此,增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该帖子所述情况不实,事发当天下午警方未接报儿童公园范围内类似警情。

据了解,该帖子讲述了一女子与朋友于11月3日下午带小孩在增城儿童公园游玩时,遇到两名女子推销美容卡,期间朋友的女儿被一名陌生男子带走,后被公园保安发现,及时将小孩“抢”回的事件。在该帖子文末,作者提到:朋友怀疑两名女子以推销为名,纠缠家长忽略小孩,陌生男子趁机下手。

该帖子发布后,增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民警查看了儿童公园周边的视频监控,没有发现该女子所述的有关情况。随后,民警找到了当天儿童公园值守的保安了解情况。保安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在儿童公园,有一名街坊带着一个不停哭泣的小女孩过来,说是找不到家人了。他便安抚小女孩,让她坐在保安亭旁边,同时他在附近寻找看有无丢失小孩的家长。

警方表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各自媒体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推送信息要认真核实审查,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随意采信推送,更不能夸大扭曲事实、造谣传谣,引发公众恐慌或误解,涉及有关案事件的推送要以官方通报为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警方提醒,儿童天生好动,街坊带娃出门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儿童公园等人流较多的场所,千万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知识链接

什么是谣言?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谣言分为多种类型,不同的谣言触犯的法律规定不同,其行为的性质有所区别,应受的惩罚也不一样。

网上散布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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