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公开选任280名人民陪审员 11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28周岁以上公民可提交申请
本报讯 (记者陈剑婷)你想当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吗?机会来了!记者昨日获悉,增城区计划公开选任28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56名为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经审查、考察确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人选,任期5年。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11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28周岁以上公民可向区司法局提交申请。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体现了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与人民法官共同审理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
此次公开选任的280名人民陪审员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的有22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的有56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21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为增城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荔城街园圃路29号),联系电话为82735809或82722171。
区司法局基层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被随机抽选或受组织推荐的公民积极参与。
●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报名时间
11月8日—11月21日
●报名地点
增城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荔城街园圃路29号),联系电话为82735809或82722171。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可到区司法局领取或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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