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穗增工商注撤字[2018]5号),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6月13日作出的核准广州市耿货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决定,请广州市耿货贸易有限公司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审批管理科缴回2016年6月13日由我局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MA59DB1E6F,执照编号:S2512016006916。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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