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初创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投资补助

南方农村报 2018-10-20 01:01

科技型初创企业将可以提前获得更多的补助资金。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发布了《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大力度的扶持和奖励。

融资难、创业成本高、政府扶持资金拨款时间长是很多科技型初创企业面临的问题。为此,海珠区出台《办法》建立投资后补助资金池,对专业机构推荐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按其获得的创业投资额以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补助和最高72万元的办公用房补助。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方奕涛介绍,该项政策将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后补助资金提前发放,最高可达500万元,解决初创企业资金紧缺、政府后补助资金到位时间漫长的问题。

此外,补助对象遴选机制,不以企业当下的经营指标论英雄,而通过专业机构推荐、专业机构股权投资、与区域产业生态匹配等因素来确定扶持对象和额度。

目前,《办法》对申请企业也作了一定的“门槛”设置。扶持对象必须是注册成立5年内,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核心自主产权或全新商业模式,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并且承诺申报成功需在海珠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并履行相应义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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