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 将普法工作融入到 司法办案全过程
检察机关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等实行法律监督,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如何在行使监督职能的同时,向群众释法说理,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省检察院作出了诸多的努力。
检察监督与普法教育无缝对接
省检察院在办理一宗贩卖毒品案件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旭拒不承认自身罪行,两名指证其有罪的同案人也突然选择翻供,而且该案证据极其单薄,但是承办检察官在开庭时对陈某旭精巧发问,最终使得陈某旭理屈词穷、认罪服法,将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堂。
省检察院近年来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改变以往“坐堂阅卷”的审查方式,实现在卷证据审查向在案证据审查的转变,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使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成为检察机关普法的前沿阵地,让每一宗案件的正确处理成为最好的普法素材。
同时,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调研,听取办案部门关于完善法律文书说理的意见建议,还举办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评出说服力强,说理效果好,具有典型性及代表性,能有效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优秀法律文书,汇编成册,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参考,以评促改,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部门法律文书说理能力和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结合司法办案,认真分析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积极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促进整改。2016年以来,全省公诉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2643件,被采纳2250件。
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外出或公共场所自我防范要注意什么?”“上学放学路上遇见陌生人拦截怎么办?”“当你遇到危难时怎么办?”在广州市第六中学,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向3000名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普法安全教育》,敲响遵纪守法的警钟。
2016年8月起,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从全省各地择优选拔34名未检业务骨干组成省内巡讲团。采取省院、市院、基层院三级联动的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宣讲。同时全省共有531名检察人员被聘请担任法治副校长,打造青少年普法常讲常新的常态化机制。2016年至2017年,广东省共开展各类型校园法治讲座3672场次,覆盖学生人数达到371万人,组织了50.6万人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在接待信访人员时,省检察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把宣讲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必要内容,最大限度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业务部门承办人根据需要到接访大厅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发挥承办人熟悉案情、知晓法律的优势,让案件当事人听得明白、听得进去,增强案件说理性和说服力,努力把信访案件化解在执法办案过程。
在省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每天都有律师在此值守,接待上访群众,这源于省检察院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自2017年2月起,省律师协会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省检察院,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对信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全年律师共接待来访群众747批855人次,目前全省有12个市级检察院也引入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
延伸职能服务社会发展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省检察院着力加强市场经济领域的普法工作,制定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5条意见”,发布了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同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查封扣押企业财产,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省检察院还着力强化社会公益领域普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全民保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州从化区鳌头镇大石古社的一个水塘变成了垃圾场,在骄阳的炙烤下,臭气熏天,而蚊蝇肆虐,更是让周围很多村民家吃不上一顿好饭,但是群众多次反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作为守护公共利益的一道重要屏障,检察院站了出来,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污染问题,维护社会公益。2016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将水塘污染的两名责任人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两被告连带承担污染造成的水塘环境功能损失费用1050万元并承担修复责任。这是广州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立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0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68件,提起诉讼30件,法院已判决生效3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推动检务信息公开
推动检务信息公开,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客观要求。近年来,省检察院着力打造检务公开2.0版,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检务告知、办案情况查询、公开审查、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和检察宣传等八项制度,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2016年以来,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2.6万条、法律文书42.3万份,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5.8万次。
同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检察工作最新进展动态,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内容涵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救助、产权保护、虚假诉讼监督等方面。同时牢牢跟随新媒体发展趋势,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并在线下建成集检务宣传、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的检务公开大厅146个,利用服务窗口、宣传栏、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宣传宪法法律,有针对性地解答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引。通过在办案中普法,推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聚焦评议活动
每宗案件的正确处理就是最好的普法素材
9月18日,2018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实地考察正式启动,由广东省司法厅组织,高校、媒体、律师行业等专家组成的评议团走访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活动第一站被安排在了省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一进大门,醒目的12309热线电话便映入眼帘,据介绍,这是广东省建成集检务宣传、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检务公开大厅的其中一个。工作人员首先向评议团专家演示了省检察院的阳光检务网的查询流程。据介绍,群众只需进行注册,即可通过网页、微信等方式,查询与自身有关的案件。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名单等也都公示在了阳光检务网上,所有信息都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查。此外,省律师协会还专门派驻律师在此值守,当来访群众对于检察人员的解答有任何不满、不理解时,都可以免费向律师咨询,由律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评议团介绍道:“广东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让每一宗案件的正确处理成为最好的普法素材。同时依托检务公开和新媒体工作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法治广东建设。”
文/图:汪棹桴李元端陈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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