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今年坚决完成拆违263.3万平方米 打赢治理违法建设攻坚战 治理违法建设进行时④
昨日,石滩镇拆除金兰寺村一宗违法建设。
9月12日,中新镇依法拆除慈岭村、大田村的12宗违法建筑,拆除面积2275平方米。截至昨日,该镇已拆除违建279153平方米。
9月13日,在小楼镇沿江路1号旁,一宗面积21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在挖掘机轰鸣声中被夷为平地。该违法建设紧靠增江河堤岸挡土墙而建,是一处简易框架建筑。
同日,石滩镇对金兰寺村一宗占地250平方米违法建设进行清拆,该镇横岭村一栋面积6355平方米的建筑物也被拆除......
9月5日,增城区召开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作为当前全区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坚决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今年,增城区将坚决拆除263.3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包括市城管委年初下达的210万平方米任务量和中央巡视反馈的53.3万平方米),近期将全力以赴,全面拆除涉及黑臭河涌治理、“散乱污”整治的违法建设。
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增城区严格按照广州市城管委和增城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区的违法建设查控工作。增城区在延续2017年拆违百日攻坚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今年5月打响拆违攻坚战,7月底,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再次开展整治行动。
为加快推进全面治理违法建设的工作进度,根据广州市的要求,增城区加强违法建设的源头治理,前移违法建设查控关口,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努力实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采取行政处罚、保留使用、更新改造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存量违法建设治理。截至9月11日,全区治理违法建设4291宗,共237.9万平方米。
中央巡视反馈违建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7月25日,广州市接中央巡视组反馈违法建设问题,其中增城区存在53.3万平方米的2014年至2017年间未处理的存量违建。对此,增城区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拆违工作。各镇街对上述未有效处理的违建列出计划清单,进行交叉核查,并实行治理一宗、复查一宗、销号一宗。
荔城街集中拆除百花水库周边违法搭建的鸡场及猪场4300多平方米;仙村镇集中拆除4宗共2330多平方米违章建筑;朱村街对25间占用林地的违建房屋进行拆除……截至9月4日,中央巡视反馈要求整改的53.3万平方米已全部完成整改。
同步治理一批城市管理问题
在落实中央巡视反馈违建问题过程中,增城区同步治理一批市民关注、影响社会民生的城市管理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坚持把治理违法建设与治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扫黑除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重点做好省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重要产业发展平台和园区、黑臭河涌等重点区域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治理;同时要结合“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建设,坚决拆除城市主干道沿线、国家卫星图斑、顶风抢建及未备案在建等违法建设。
当前,全区各镇街拆违工作仍在持续进行,荔城街依法拆除光明村6宗“散乱污”场所及违法建设,仙村镇依法拆除花莞高速沙头段一栋三层半高的违建楼房,新塘镇依法拆除沙埔塘边村永联社一占用河涌范围的违法建设,小楼镇对西境村、竹坑村、黄村村等地的禁养区内违法建设养殖场进行清拆,石滩镇结合“净滩”行动大力清理“散乱污”场所,实施环保大整治……
建立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增城区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把违法建设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推进城市治理工作的重大举措来抓,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挂图作战、立行立改,建立长效化、常态化治理机制,疏堵结合,持续发力,坚决打好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一是强化执法手段,严控新增违建。落实查控违法建设快速查处机制,采取强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开后门,不留死角。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每日一报制度,随时掌握镇街拆除、控停新增违法建设的情况。同时,对已控停的在建违法建设,要逐宗制定整改措施,该拆除的要依法立即组织拆除;不能马上拆除的,要研究提出分步治理方案。二是进一步分类处理,消除存量违建。优先解决广州市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涉及的违法建设、黑臭河涌违法建设、省市区重点项目预征地内的违法建设,以及群众投诉强烈、国家卫星图斑等反映的重点违法建设问题,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大力消除及消化违法建设。三是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各镇街、城管、国土、水务、林业、交通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执法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查处违法建设;与公安、规划、建设、供水、供电等部门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查处违法建设;相关行政许可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不得向违法建设当事人发放相关证明,不得核发有关证照、许可证、备案证明。四是强化监督问责。针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件,在组织清拆的同时,开展查人查事,将拆违控违与扫黑除恶相结合,深挖违建背后“保护伞”,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村社干部放纵、包庇甚至参与违法建设等问题。建立督察制度,督查各镇街落实巡查岗位责任及城管系统人员查违履职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坚决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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