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慈善 全城公益

增城日报 2018-09-06 16:37

今天是我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以法律的形式设定慈善日,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中国人民存善念、行善举的朴素意识上升为统一的国家意志,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定的法律支撑。

设立慈善日,旨在每年定期相对集中地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在全国层面普及慈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爱心总动员,引导、鼓励人们义行善举,形成浓厚的慈善氛围。开展“全民慈善、全城公益”慈善日活动,是广州市深入推动“慈善之城”创建,厚植“爱心GDP”的题中之义。

全民慈善、全城公益重在积累道德。习近平同志早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敏锐地觉察到慈善对道德建设的积极作用,他在《之江新语》中撰文强调,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在慈善实践中积累道德。慈善不是靠货币支撑起来的,靠的是人们心中美好的向上向善的道德力量。“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捐资赠物、解忧济困固然必要,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声提醒、一次施以援手,也是“道德积累”。

全民慈善、全城公益重在养成习惯。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慈善是仁德与善行的统一。慈善不仅要心存善念,更要养成行为习惯。慈善在随手之中,公益在点滴之间。“随手一捡”路边垃圾、“随手一扶”老弱病残、“随手一按”电梯开关……方便了他人,表示了友善。我们要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公益慈善就是要让平常之善成为习惯、随手之善成为自然。

全民慈善、全城公益重在真心善意。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增城,古时曾涌现出许许多多扶贫济困、救死扶伤、修路筑桥、助学义教的慈善大家。当代,也有一大批爱心企业和仁人志士弘扬慈心善举,特别是在发生灾难时慷慨解囊。此外,还有更多的普通大众和志愿者在各自岗位上默默奉献,把爱心撒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他们以自己真心善意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大爱无疆的道理。

法治阳光下的慈善事业,发展空间更广阔、社会力量参与更便利、慈善活动更规范、慈善事业更透明、慈善氛围更浓厚、促进措施更完善、监督管理更有效。我们坚信,有法律的保障,公益慈善将逐步成为社会大众的一种精神追求、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但愿日日都是“中华慈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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