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曝光村居级河长存在应付式巡河问题 白云区河长办回应:将按要求予以处理
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7月31日,《南方日报》报道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第一书记谢木星作为村居级河长,存在应付式巡河等问题。同日,白云区河长办和太和镇河长办对此进行了回应,将按要求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杜绝巡河走形式等现象。
经向太和镇河长办核实和了解,谢木星作为基层河长,在白云区反复明确强调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在巡河频次、巡河方式上仍然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白云区河长办回应,针对上述现象,谢木星本人作了检讨和反思,主要是思想上对河长工作不够重视,行动上没有严格按照河长的职责要求落实。思想上仍停留在过去的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上,认为村内的河涌自己都很熟悉,问题也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造成,没必要对外反映向上报告,自己村和镇想办法解决就可以了。
白云区河长办表示,针对报道反映的问题,将组织核实谢木星履行河长职责情况,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湖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要求予以处理。
针对报道反映几条支涌存在的问题,白云区河长办表示已经要求太和镇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治。通过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基层河长的教育,坚决杜绝巡河走形式、治水抓皮毛、整治走过场等现象,全面提高基层河长的责任心,在履行职责时真抓实干,真正做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据了解,2017年以来白云区全方位建立覆盖全区249条河涌、41座湖库的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设置河(湖)长共计438名。
此外,白云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今年区纪委、区河长办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167次,电话检查各级河长工作116人。对治理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了问责81人次,问责人次居全市第一。今年6月以来,白云区河长办按照《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湖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各级河湖长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已对2位河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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