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在行动 警方提醒:快乐暑假 交通安全莫放松

增城日报 2018-07-26 01:45

平安增城宣讲团到石滩中学宣讲安全知识。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责编:陈焱欢责编:陈焱欢

暑假,对于广大中小学生来讲, 脱离了学校集体生活的约束,可以自由自在地玩了。可是,他们的出行安全问题让人担忧。据统计,2017年广东省发生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共2626宗,平均每天有13名儿童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教训惨痛,发人深省。因此,暑假来了,家长们再忙,孩子的出行安全也不能放松。

交通悲剧让人痛心

3月4日14时26分,潘某驾驶粤A号小型汽车沿324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增城区某学院路段,碰撞到由南往北方向通过人行横道的在增城区某学院读大一的学生黄某,造成黄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黄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3月9日死亡。

去年3月26日13时48分,在增城区某中学就读的学生17岁邓某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新塘镇西定纺农资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途经农资大道4号路口,与沿农资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由徐某驾驶的粤A重型罐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一到暑假,这种悲剧就更容易发生。脱离学校的监管,家长疏于管理,是暑期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交警大队李警官分析,暑假期间,因为父母要上班,中小学生也脱离了父母的监管,他们往往喜欢结伴外出游玩,或参加同学聚会、上街玩耍等,学生属于交通参与的弱势一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类安全隐患须重视

根据对往年暑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调查,交警部门归纳了三类易引发学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隐患一:马路上玩“危险游戏”。有的学生假期结伴骑车出行,喜欢在道路上互相追逐嬉戏。如与机动车抢道、骑车双手离把、攀扶车辆等。此外,一些学生还喜欢三三两两并排骑行。这些“危险游戏”往往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警方提醒 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隐患二:乘车贪图方便。不规范乘车也是造成孩子受到伤害的一大原因。汽车超员,低龄儿童坐副驾驶座,电动车、三轮车等违法搭乘儿童导致孩子受到伤害占了绝大部分。

警方提醒 学生外出乘车时,应该乘坐正规的车辆,遵守上下车秩序,不乘超载车;乘坐私家车时,家长要指导孩子坐在汽车后排,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纵容孩子做危险动作,教育孩子不将身体探到车外,不向车外乱掷物品等。

隐患三:走路不守交规。孩子在道路上走路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突出表现为随意横穿道路,往往会使得司机措手不及,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 学生和家长在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驾驶人作为交通行为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家长要言传身教

和孩子一起出行时,是否带孩子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开车时,是否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或抱在身上?是否让年幼的孩子单独骑车出行……从发生交通事故的个案来看,在现实生活中,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错误出行示范是导致儿童交通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对交通安全的正确认识,往往是从小积累而成,要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就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交警大队李警官说,家长对于儿童形成交通安全意识的引领示范作用尤为重要,父母带孩子外出,无论是开车还是走路,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父母正确的言传身教,将会使孩子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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