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拟推新政扶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新设企业落户最高奖200万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崔小远 通讯员 余丽颖) 为培育和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南沙集聚发展,日前,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起草《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将于7月21日截止。
根据该扶持办法,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及重点培养企业可获办理出口退(免)税、享受海关通关便利的优先权,同时还可享受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人才奖等多项政策奖励,其中新设企业落户最高可获得200万元。
该扶持办法面向的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以及重点培育企业,是指在区内登记注册、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根据扶持办法,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可按总部型企业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对于南沙区新设且认定的试点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纳税总额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200万元;对于在南沙区新设的非总部型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企业对南沙区经济贡献30%的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骨干人才可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获特殊人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可进一步获得高管人才奖励。此外,对于新设且新认定的试点企业和培育企业,上一年度在南沙区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且在本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意见稿,该扶持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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