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立 首次许可开展污染物性质鉴定和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两大类别

信息时报 2018-07-18 02:52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司宣 刘洪群) 昨天上午,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在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全省成立的第一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标志着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据介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诉讼及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今年6月,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正式发布,将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声光电核振动鉴定等七大类别纳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范围。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所长叶脉介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首次许可开展污染物性质鉴定和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两大类别,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声光电核振动鉴定等其他鉴定类别已基本筹建完毕,进入评审环节。据悉,全省首批4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均已揭牌,除位于广州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外,另外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均位于深圳市

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类别外,已由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统一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类别还有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类。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目前,广州市共有以上“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41家、司法鉴定人516名,可开展法医临床(伤残等级、损伤程度等)、法医物证(亲子鉴定、个体识别等)、法医毒物(酒精、毒品检测等)、文书(笔迹鉴定等)等鉴定业务、年均办理司法鉴定案件约6万件,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作用。

案例

电镀小作坊直排废水 老板既判刑又赔偿

2015年3~4月,天河区柯木塱一间电镀小作坊因将废水直排到车陂涌,被环保部门监测到镍浓度超标6119倍,小作坊老板焦云等人被警方带走。今年4月1日,焦云等5人均因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天河区法院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为了维护公共环境利益,同年6月,广东省环保基金会依据《民诉法》《环保法》的规定,以原告身份针对焦云提起了一宗环境公益诉讼。广东省环保基金会起诉称,2015年12月,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出鉴定报告,上述电镀厂非法排污对周边环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41.6万元,请求法院判令焦云赔偿这41.6万元等费用。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焦云的小作坊将电镀后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雨水沟后最终排向车陂涌,造成了环境污染,其已因上述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规定其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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