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醒 某市场因允许无证经营者 进入市场销售食品被罚五万元
2018年4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在该市场管理区域内共有32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无证经营业户。区食药监局对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业户均依法作出了处理。同时,该市场作为市场开办和管理者,未履行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的义务,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增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市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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