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番禺区服务站服务对象须知
一、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番禺区服务站免费为群众提供以下公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指引和法律、政策解释等。
二、服务对象按照《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番禺区服务站咨询接待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服务对象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提供材料、表达诉求。不得捏造、歪曲或隐瞒事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诬告陷害或诽谤他人。
四、服务对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讲文明、讲礼貌,尊重他人,不大声喧哗,不侮辱、威胁、打骂服务站志愿服务人员,不损坏公物,不以任何形式干扰服务站正常工作。
五、服务对象属群体性的,最多只能推选3人为代表。
六、服务站志愿服务人员将依法依规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但因受时间、资料及服务对象的单方陈述等因素限制,服务人员的法律咨询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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