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000套户籍家庭公租房推出分配 5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南方日报 2018-06-05 07:38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4日下午,广州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共4000余套5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

半数房源为一室一厅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3个,总套数为4000余套,房源地点包括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户型最多的为一房一厅,共有2001套;户型最少的为三房一厅,共107套。

本次分配对象有两种:1、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2、2018年7月6日前(含6日,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且未在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7月6日前递交申请还可参加本次公租房登记

1、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7月6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

2、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多,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3、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网站http://www.gzcc.gov.cn/查看详情。

优先配租对象:

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属孤老家庭;

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离婚妇女;

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

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3、复退军人;

14、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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