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某药店检查时,发现有无中文标签的“党参”“丹参”等13种中药饮片,上述药品外包装无任何标识标签(无名称、批号等信息),同时该单位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合法进货单据,属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销售劣药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了没收涉案药品、并处8019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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