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取消33项证明事项 补办身份证户口本无需遗失证明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今后,市民在补办身份证、户口本时,无需回到村(居)委会开具遗失证明;12类人群子女在穗申请“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也不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而将由市教育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进行验核。昨天,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取消33项证明事项。
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纳入取消范围的33项证明事项中,有13项归属广州市教育局,主要为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证明、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证明、殡葬工人工作证明等12类人群,其子女在穗申请“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时所需要的相关证明,而改由用证主管部门——市教育局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进行验核。
广州市公安局也取消了4项证明,分别为“无参加邪教及无涉毒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遗失证明”“现居住地证明”以及“无收养登记记录证明”。
此外,还有用于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等。
《通知》明确,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各区要及时通知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33项取消证明事项,具体参见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gov.cn)“公开”-“法规公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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