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 搏“命”讨债 ●你儿子借我5万元不还? ●我到你家门口打砸叫骂

新快报 2018-04-22 19:54

■廖木兴/图

这是一篇特殊的法庭笔记,来自一名普通的检察官,这名检察官从案件参与方的角度,讲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当事人、对手律师的交锋和感想。虽是一起非常简单的刑事案件,但也呈现了检察官和法官在方方面面的工作和考量,让我们对案件有了更丰富多层的认识。

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寻衅滋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40多岁,无固定职业。因被害人之子以合伙做生意为由,借了他以高额利息周转来的5万元后不知所终,于是,他就经常到被害人家门前,故意砸坏铁门和监控摄像头,大声叫骂,不分早晚、日复一日,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经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多次批评制止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2015年,他因寻衅滋事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可是刚出狱,他又继续开始打砸……为何他会如此疯狂?

坐了一次牢还想报复,处罚能解决问题吗?

●见面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看守所提审的时候。坐在铁栅栏之后,他脸红红的,梗着脖子冲我大声吼叫:“明明是他儿子欠了我的钱不还,我找他要钱有什么不对?2015年被抓了一次,现在又抓我!司法机关就是不公正!”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你所述的情况,我一定会一一核实,但即使事出有因,你也不能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你的行为已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也将因此受到刑事处罚。”他死死地瞪着我,双眼通红,半天憋出来一句:“我就是不认罪!”

2018年1月,本案第一次开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法庭上,情绪依然很激动,大声地喊:“我不认罪!等我出去,我一定还会找他们算账!大不了就和他们拼命!”看着他愤怒的样子,我思绪翻涌。刑罚的作用很显然在他的身上并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他完全不懂法律、无惧被羁押、更不怕名声受损,只想用最简单甚至粗暴的方式讨回欠款。而令我更为担心的是:一味处罚究竟能不能解决问题?会不会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万一发生更恶劣的结果,我是不是也有责任?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免费援助却做到最好,对方律师让我敬重

●交锋

这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到王某某的代理律师。他姓别,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瘦瘦的,在人群里看去并不是很显眼,但是当他开始向法庭提交自行搜集的证据时,却慢慢地让我刮目相看起来。显然,他是我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好的法律援助律师,没有收取犯罪嫌疑人任何费用,却用最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个案件。他不仅很认真地看完了全部的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会谈,还向其居住地的村委会及村民了解被害人之子与犯罪嫌疑人的债权债务纠纷情况,甚至去法院调取了犯罪嫌疑人所涉案的民事判决书……一份一份的材料罗列出来,令我不由心生敬意。因为,每一个认真工作的人都值得尊重。

这时,我忍不住在想,如果法律援助律师都可以为这名犯罪嫌疑人做这么多事,那么我作为案件承办人员,是否应当做得更多?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两个月后,本案第二次开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情绪渐渐平和下来。他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再进行辩解,而是说:“为了这笔钱,我的房子都被查封了,我也没有其他的收入,我只能找他们要回这笔钱。只要拿回这笔钱,我坐多久的牢都可以!”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执拗,也看到了无奈。这时,我清楚地意识到,只有帮助双方妥善解决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才能化解矛盾。庭后我试探着问别律师:“不知您是否愿意帮王某某协调与被害人之子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当然,这是在司法局的派遣之外,额外的公益代理,您愿意吗?”他欣然表示同意。

一次一次磨嘴皮,劝这方还钱劝那方赔款

●调解

随后的工作是忙碌且琐碎的。反复地对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做思想工作,握着老人家的手,耐心倾听他们的“心里话”,绞尽脑汁希望找到更合适的词语,让他们听得舒心、想得明白。在派出所、司法所、镇街综治维稳中心等基层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先后开展了多次调解工作。每一次,我和别律师都会到场,劝劝这边,再劝劝那边,提提法律建议,再聊聊邻里关系。我们一次一次地磨嘴皮,将双方纠纷的债务从8万余元谈到6万元……

最终,我们成功了。双方都认可了3.6万元这个金额,即由被害人代其子偿还5万元欠款,由犯罪嫌疑人亲属赔偿被害人1.4万元经济损失,两者差额3.6万元,于调解当日支付完毕。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支付了款项,出具了谅解书和赔款收据,调解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双方家属终于能从长达3年多的争执中平静下来,当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哥哥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被害人眼睛湿湿的,对我说:“我本想着拿老命去换一家人的安宁,现在,我总算可以睡一晚安稳觉了!”

办案不是照本宣科,解开法结更化解心结

●心得

2018年4月,本案进行最后一次庭审。我当庭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等证据材料,请求法庭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从轻判处。王某某睁大眼睛,认真地看着我,仔细地听我说的每一句话,毫无疑问,他的内心是欣喜的。最后陈述环节,他对法庭说:“我认罪,这次我真的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并保证绝不再犯。很感谢司法机关为我做的一切,我都没想到,3年多追不回的欠款,你们帮我追回来了,真的谢谢你们!”

我和别律师相视一笑。控辩双方虽然有着不同的立场,但也有着同样服务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责任与担当。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强化执法办案工作的社会效果,绝不该只是照本宣科,甚至仅停于嘴边和纸上。传递司法的温暖,应当根植于最基本的司法工作之中,既要解开复杂的法结,也要化解缠绕的心结,这样的“定纷止争”才是最有力量的执法,也正是检察工作的真正价值所在。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结果:被控寻衅滋事罪,待判。

依据:被告人王某某因财产纠纷多次打砸被害人财物,损失多达万余元,依法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他与被害人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谅解,公诉人也就此请求对他从轻判处。

(黄琼崔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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