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今年拟试点推300套共有产权住房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购买60%产权用于自住,但不能出租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

新快报 2018-04-19 18:45

新快报讯 记者陈彤朱清海 通讯员林正山 周根胜报道昨日上午,广州南沙举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三周年集聚人才创新发展情况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等。其中提到,南沙今年将试点推300套共有产权住房。

高端领军人才最多给予

1000万元安家补贴

根据4月正式启动兑现的《实施细则》,对全职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给予200万-1000万元安家补贴,对每年在南沙工作3个月以上的短期创新人才,按天给予补贴。短期创新人才在南沙购买自住用房,还将追加补贴额,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一次性追加50万元,杰出人才一次性追加30万元,优秀人才一次性追加20万元。此外,为高端领军人才配备“高端人才卡”,提供医疗、通关、住房、入户、子女教育等12项便利化服务。

探索共有产权住房管理:

申请人可以购买60%产权

南沙区不断有大型企业进驻,各类人才集聚南沙,人才的居住需求如何满足?

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超介绍,“十三五”期末,南沙区将形成商品房、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五种并存的住房类型,基本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成熟做法,南沙区加快探索研究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计划今年内推出约300套共有产权住房。下阶段主要通过集中新建、开发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共有产权房的房源,将重点优先解决南沙发展重点领域内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的居住需求,兼顾进驻本区的央企、重大开发投资和优先发展的企业无房员工的住房需求,逐步覆盖户籍夹心层家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用于自住,但不能用于出租、抵押,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五年后可定向转让给符合申请共有产权条件的个人或南沙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完整的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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