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 健康码“黄码”者不可进药店购药
深圳特区报广州6月6日电(记者 刘良龙)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对《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店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可拒绝其入药店购药,同时指引其到医疗机构就诊。
《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内明显位置张贴相关要求和警示标语,将上述措施向公众公示。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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