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护眼台灯注意三大误区广东消委会提醒,并非亮度值越高越好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灿、实习记者陈利忠、通讯员粤消宣报道:近年来,由于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因此,护眼台灯逐渐受到家长追捧。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注意和避免“护眼台灯”消费中的误区,正确科学地为孩子选优质的台灯。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正确理解概念,“别让宣传卖点当功能”。国家对“护眼台灯”或标称有护眼功能的台灯并未出具具体标准,护眼与台灯性能之间的关系并未有严格的论证,商家宣称的“护眼台灯”并不一定具有护眼功能。
其二是无频闪光源误区。护眼台灯其中一个卖点是无频闪。实际上,绝对意义上的无频闪是不可能的,大多数的护眼台灯是通过提高光源的闪烁频率,让人眼无法分辨,其实频闪依旧存在,甚至高频闪的灯具如果长期近距离使用反而影响健康。
其三并非亮度值越高越好。亮度是不少消费者在选择台灯时的考虑因素,其实亮度并不是越高越好,亮度越高,眩光越明显,眼睛容易产生不适。
“不仅要认准3C标志,更要重点关注参数。”广东省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留意包装及实物标贴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等关键参数。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照度必须达到国A级,国AA级最佳,建议选择色温在4000K左右,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读写作业台灯(护眼台灯)。
此外,选择灯罩能罩得住灯体,灯杆高度可调节或距离书面40~50厘米比较合适。可避免眼睛受到强光直射和台灯太低而缩窄光线照射范围,影响用眼舒适度及安全。
另外,消费者要在正规商家选购符合读写台灯国家标准、产品标识规范的台灯,开具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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